據外媒報道,世貿組織星期一維持此前的裁決,即美國對中國產輪胎征最高35%的關稅符合有關貿易協議規定。此前,美國從中國進口的輪胎數量激增,從而對美國國內的輪胎業構成損害。
此次貿易爭端事關價值18億美元的轎車與輕型卡車輪胎。美國輪胎企業表示,中國輪胎進口數量的激增導致美國輪胎產業喪失5000個工作崗位。
作為世貿組織成立60多年來特保爭端解決第一案,中美輪胎爭端備受矚目。此前,2010年12月13日,世貿組織就“美國對進口中國客車和輕卡輪胎的相關措施”案發布了專家組報告。裁定美國于2009年9月26日針對原產于中國的部分輪胎產品采取的過渡性保障措施并未違反《中國入世議定書》的規定。2011年5月24日,中國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就美國對進口中國客車和輕卡輪胎的相關措施案專家組報告提出上訴申請。
2009年9月,美國宣布對從中國進口的小轎車和輕型卡車輪胎實施為期3年的懲罰性關稅,即在4%的原有稅費基礎上,3年中分別加征35%,隨后中國向世貿組織提出磋商申請;同年12月,在中美雙方就輪胎特保案磋商未果的情況下,中國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設立專家組的要求;2010年1月19日,專家組成立,世貿組織正式啟動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