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聚苯乙烯發泡塑料餐具(以下簡稱“一次性發泡餐具”)所用材料僅為5—8克,比其他同類產品的能耗和材料消耗更低,更加綠色低碳,使用后還能回收再生利用,符合循環經濟理念
會上,國家發改委在聽取了各有關方的不同意見及調研的基礎上,在對2011版目錄輕工業部分的解讀中表明了對一次性發泡餐具的四點基本看法:一是遵照國家標準[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樹脂衛生標準(GB9692-1988),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GB9689-1988)生產的一次性發泡餐具合理使用情況下沒有安全問題。二是一次性發泡餐具可以回收再利用,利用回收原料可制備多種其他產品,達到廢棄物的循環利用,符合資源節約的方向。三是一次性發泡餐具除中國大陸明令禁止使用外,世界不少發達國家如日本、美國及歐盟目前也在生產和使用,并且發達國家針對一次性發泡餐具還在不斷開發新產品,有些國家如日本和韓國有明確立法回收該產品,其他國家和地區多是由行業以非立法回收協議方式進行管理。四是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應用環境的變化,最初出臺禁止一次性發泡餐具使用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有必要將一次性發泡餐具從淘汰類調整至允許類,但考慮到經過10年來的禁用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治理餐具“白色污染”已收到明顯成效,且中國針對一次性發泡餐具的生產、銷售、回收、中轉、運輸與處置利用的管理和機制尚未建立起來,如果現在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將會帶來一系列不利的社會影響,因此在2011版目錄中暫時沒有對其做相應調整。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意見,為了實現一次性發泡餐具使用的平穩過渡,保護環境和加強資源的合理利用,應盡快制定一次性發泡塑料行業的準入條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機制及相關標準等。上述工作完成后,擇機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