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中國的聚酯短纖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55032000.65和55032000.45。2007年4月19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微量~44.30%。2010年7月28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第3次行政復審調查。
2006年7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中國的聚酯短纖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55032000.65和55032000.45。2007年4月19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微量~44.30%。2010年7月28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第3次行政復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