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 黃建忠介紹,我國是電子電氣產品生產和出口大國,但在該領域開展的污染控制工作目前僅限于電子信息產品,既不適應我國電子電氣產品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的需要,也不能與歐盟實施的RoHS接軌。因此對現行的管理辦法修訂是大勢所趨。新版的管理辦法有三個重大變化:擴大了管理范圍;管理目錄將采取更加積極的形式,增加對企業的激勵政策;對進入管理目錄的產品將采用國推污染控制自愿性認證。
據了解,中國版RoHS自2007年實施以來,國內相關生產企業的環保意識得到了提升和加強,在對6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減量和替代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表面上看,中國版RoHS是針對電子信息產品生產企業,而事實上實施減量和替代方案的主體是塑料助劑和專用料的生產企業,國內目前生產和使用的阻燃劑、熱穩定劑和增塑劑中的主要品種,都與中國新版RoHS中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有關。
塑料助劑的專家表示,歐盟的RoHS和現行的中國版RoHS只是對出口產品和國內的部分產品進行了管控,中國新版RoHS將彌補這一缺口。一旦實施這一新的管理辦法,國內生產的幾乎所有的電子電氣產品都將被納入管控范圍,這對相關的塑料助劑企業和原材料供應商將是一個嚴峻挑戰,開發、生產高性能的環保型新型塑料助劑已成當務之急。
北京化工研究院副院長陳宇認為,環保和節能已經成為塑料助劑發展的前提條件,新型助劑必須在體現環保節能的基本原則上才能具體考慮其功能性、高效性、差異性、領域擴展性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