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向三門峽恒生科技研發有限公司發出了“丙爾金”成分檢驗《鑒定意見通知書》。
通知書稱:“對一水合檸檬酸一鉀二(丙二腈合金(I))進行了成分檢驗鑒定”。鑒定意見是所送的“丙爾金”樣品除白色粉末外,還含有少量較大的透明狀晶體顆粒。其中,較大的透明狀晶體檢出C,O,K元素,主要成分為水合檸檬酸鉀;白色粉末由兩種物質組成,一種物質也檢出C,O,K元素,另一種物質檢出C,N,K,Au元素,由于兩種物質混合在一起,無法分離,因此不能確定該兩種物質為何種物質。”
三門峽恒生科技研發有限公司發言人任藝先生為此再次回應媒體說"盡管對江門市江海公安分局檢驗所采用的樣品是否屬于我公司產品尚待最終確認,但該分局針對受質疑“丙爾金樣品”鑒定的此番結論再次應證丙爾金不是75%氰化(亞)金鉀與25%的檸檬酸組成的混合物,而是一種新的化合物的事實,因為若采用氰化(亞)金鉀所制造的物理混合物將非常容易分離,不會發生“無法分離”的狀況;而“不能確定兩種物質為何種物質”正說明丙爾金是一種新物質化合物”江門市江海公安分局日前還曾向企業通報過“丙爾金”樣品的大鼠急性經皮毒性屬實際無毒。
至此,丙爾金是新物質且非劇毒品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較電鍍行業多年常用的劇毒產品取得的突破性的革新是無可非議的,它為環保和安全生產產生了巨大影響和深遠意義,是電鍍行業的福音。我們堅決擁護國家各有關部門有關推廣新型材料的相關規定,同時我們知道,這樣的變革將對一些生產傳統電鍍產品的企業經濟利益產生影響,但那絕不應該是環保行動、社會進步和可持續發展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