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6月22日,國家安監總局印發《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的通知。《標準》從即日起開始實行,將推動危化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邁上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據了解,各地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部署進行危化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已有幾年,但進度不盡相同,而且缺乏統一性和規范性。此次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
《標準》分別就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二級、一級企業達標評審條件作出明確規定: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達標評審的條件是,依法取得相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已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1年以上,并按規定進行自評,自評得分在80分以上,且每個A級要素自評得分均在60分以上;至申請之日前1年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爆炸、火災、泄漏、中毒事故。
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達標評審的條件是,已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審并持續運行2年以上,或者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審得分在90分以上;從事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活動5年以上且至申請之日前3年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傷事故,或者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爆炸、火災、泄漏、中毒事故。
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達標評審的條件是,已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并持續運行2年以上,或者裝備設施和安全管理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至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傷事故,或者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爆炸、火災、泄漏、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