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環境保護部2月28日在官方網站上發布消息:《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表示,稀土行業污染嚴重,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有利于提高稀土產業準入門檻,促進行業技術進步?,F有和新建稀土企業須分別接軌國際中等和先進污染控制水平,最終均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針對現有稀土企業能否邁過這道標準門檻,實現達標排放的問題,吳曉青表示,標準考慮了我國稀土工業現有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現有企業設置了達標排放過渡期?,F有企業在過渡期內的排放限值與其他國家相比,總體上處于中等水平。過渡期結束后,則與新建企業統一標準。新建企業排放限值與國際接軌,處于先進控制水平,這體現了本標準的先進性。他認為,執行這一標準能夠促進稀土工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吳曉青說,經過多年發展,我國稀土產業規模不斷擴大,但稀土行業發展中仍存在非法開采、產能過剩、資源浪費等問題,導致我國稀土資源儲量迅速下降,生產過程中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以氨氮為例,全國稀土企業2005年產生廢水量約2000萬~2500萬噸,其中氨氮含量300~5000毫克/升,超出國家排放標準十幾倍至上百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因此急需根據稀土工業的自身特點,制訂適用于本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據了解,《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稀土企業生產工藝、生產裝備特點和原輔材料成分,選擇稀土企業生產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為控制項目,對稀土行業廢水、廢氣和放射性物質的排放控制等都作了明確規定。為防止企業稀釋排放,標準中還規定了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和單位產品基準排氣量。這是“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部頒布的第一個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也是世界上第一部針對稀土工業的環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