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發生的墨西哥海灣漏油事件的陰霾還未散盡,11人死亡的同時,近1500公里海灘受到污染,目前仍有幾十公里海灘還在清理之中。去年7月,大連港輸油管線發生爆炸,給相關海域生態環境帶來不利影響。專家告誡,海上一旦發生溢油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巨大,特別是石油隨著海浪漂移后,對近岸的海岸帶包括島礁、鳥類的影響,也是災難性的。目前世界各國在處理石油溢油事故上,暫時還沒有太好的方法,無非是采取燃燒、圍阻、施放消油劑等措施。但上述措施,都會造成次生生態災難,比如用分散劑,就需要投放大量的化學品,焚燒會污染空氣。似乎無論怎么做,災難都難以補救。
與此同時,石油資源的日漸稀缺,使越來越多的目光聚焦到海上石油開采上,更增加了對海洋生態的威脅。有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計劃增加海洋石油5000萬噸。
我國對海上突發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比較薄弱,當務之急是建立有效的防范機制,防止海洋生態災難的發生。個人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應做好開采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石油公司在提高生產中科技含量的同時,加大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力度,消除誘發突發污染災害事件的隱患。
其次,做好污染事故應對的防范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各單位、各部門立即啟動預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嚴防石油泄漏污染區域擴大。
再次,政府和企業要協同作戰,共同應對海洋污染事件。企業要迅速配合調查海洋污染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時通報事件進展,給其他協同防治單位提供救援所需的一切資料和信息,確保及時有效地開展救援和防治工作;政府要制訂防治方案,調動一切力量,全力投入搶險救災,確保將突發海洋污染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最后,要提高油氣田開采準入門檻。相關部門要對新項目進行生態環境風險評價,對石油公司的資質、環保設施配備等方面加強監管,同時對海上石油突發溢油事故應急處理能力要提出要求。